报名流程及填报问题 预报名时间为2012年9月28日至9月29日(每天9:00-22:00)。2012年11月10日至11月14日现场确认报名,逾期不再补办。2012 年12月25日-2013年1月7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另外规定2013年考研初试时间为2013年1月5日至1月6日(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月7日进行)。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届时国家将按照一区、二区确定考生参加复试基本分数要求,一区包括北京、天津、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河北、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安徽、江西、重庆、四川、陕西等21省(市);二区包括内蒙古、广西、海南、贵州、云南、西藏、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10省(区)。 在填报时,招生单位、报考点或考试方式选择错误怎么办? 每个注册的用户名,只能填报一次(即对应一个报名号),考生可以修改一些
基本信息,但不允许修改招生单位、报考点和考试方式等信息,如果选择错误,可重新注册一个用户名,并重新填报报名信息,系统会生成新的报名号。 11月10日-
14日在报考点确认交费时,只要确认新报名号所对应的信息即可,没有经过确认的报名号则无效。 在填报时,发现网报系统中考试科目数据与学校公布的不一致,怎么办? 发现这一问题,请及时向招生单位联系确认。出现这一情况,有可能是招生单位的考试科目出现错误,考生可在与招生单位联系后暂缓报名,请随时关注网报系统,等该问题解决后,再重新填报。 如何区分“自筹”和“非定向”等报考类别? 研究生培养类别分为国家计划内非定向研究生、国家计划内定向培养研究生、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研究生四种。 定向和非定向研究生:由中央或地方财政拨款培养的硕士生,分定向和非定向两种。定向生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生可按所在学校推荐,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委托培养研究生:委托培养硕士生的培养经费由用人单位提供,毕业后按委托培养合同就业; 自筹经费研究生:自筹经费硕士生的培养经费由招生单位在培养条件、指导力量具备的前提下,用指导教师的科研经费,或向社会多种渠道筹措解决。学生毕业后按自筹经费培养合同就业,合同中没有规定就业去向的,通过“双向选择”办法就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