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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志

3Q大战”今日庭上对决 互诉赔偿飙至2.75亿创新高

已有 3569 次阅读 2012-4-19 09:45 |个人分类:互联网 | 3Q大战

 

  作为“3Q大战”的一场巅峰对决,奇虎360指控腾讯滥用市场支配的反垄断诉讼于今天上午在广东省高院开庭审理,360指责腾讯垄断,阻碍行业创新发展,而腾讯却反驳360的指证自相矛盾。

  记者今天上午在现场看到,双方员工“狭路相逢”未起冲突,反而微笑示意,甚至互拍肩膀以示友好,但庭上双方辩护律师展开唇枪舌剑,场面十分火爆。

  交恶事件追溯至2010年9月

  腾讯、360交恶历史可追溯到2010年9月。当时,奇虎炮轰QQ偷窥用户电脑内的隐私文件,推出360“隐私保护器”供网民下载。同年11月,腾讯以“一个艰难的选择”为题向QQ用户发表公开信,要求用户在QQ软件和360软件之间只能二选一。

  在此后的几个月中,奇虎对腾讯展开一系列的软件后台对抗,去年4月26日,“腾讯起诉360隐私保护器不正当竞争”一案在北京朝阳区人民法院宣判,法院判令北京奇虎等三个被告停止发行使用涉案360隐私保护器,连续30日公开消除因侵权行为对腾讯造成的不利影响,赔偿40万元,并在360网站上删除相关侵权言论。

  在当时看来,这条宣判似乎意味着360完败,但对360而言,3Q大战最大的成果似乎是助推其成功上市,360上市当天股价上涨134%,市值达40亿美元。

  上周,360对外宣布 “针对腾讯公司在3Q大战期间滥用其即时通讯工具QQ的市场支配地位,强制用户卸载已安装的360软件”,将其告上法庭,发起1.5亿元的天价索赔。几乎就在同时,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也正式受理了腾讯公司起诉“360扣扣保镖”不正当竞争的案件,腾讯要求360赔付1.25亿元并道歉。双方索赔额相加后,已打破今年年初土豆网向优酷网索赔1.5亿盗播赔偿的纪录,成为有史以来中互联网行业涉及金额最大的官司。

  为了打赢这场官司,3Q双方均布以重兵,邀请专家到庭“压阵”。360公司聘请的是英国学者 DavidStallbass,曾担任英国伦敦公平贸易局局长,是欧洲最大的独立提供竞争法调查经济意见的机构RBB的顾问。腾讯则邀来中国社会科学院信息化研究中心秘书长姜奇平,后者曾当选中国互联网十大“启蒙人物”。

  双方工作人员情绪淡定,微笑打招呼

  7:50,记者来到广东省高院,尽管离开庭仍有一个多小时,但法院门口已有二三十名旁听市民排队,来自全国各地的40多名记者也云集而来。

  案情开审后,审判长透露,由于这是国内互联网行业围绕垄断所进行的第一起诉讼,影响深远,因为邀请许多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均前来旁听。而作为当事人的腾讯、360双方工作人员却情绪淡定,在庭外排队安监处“狭路相逢”时并未起冲突,不仅微笑打招呼,甚至还拍拍彼此的肩膀以示友好,但双方的辩护律师却在庭上唇枪舌剑,场面十分火爆。

  【双方观点】

  360诉腾讯滥用垄断地位阻碍行业发展

  腾讯是我国最大的互联网公司,在即时通讯有绝对的市场垄断地位,并不断滥用其垄断地位打击互联网创新企业,影响整个行业的创新发展,也给社会造成了危害。

  360辩护律师称,由于不满腾讯利用自身垄断地位“二选一”的不光彩行为,360方面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就腾讯公司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垄断行为提出诉讼。

  在360的案件汇报情况中,记者看到,360对腾讯的指责最主要集中在其市场垄断。 “腾讯是我国最大的互联网公司,在即时通讯有绝对的市场垄断地位,并不断滥用其垄断地位打击互联网创新企业,影响整个行业的创新发展,也给社会造成了危害。 ”

  为了进一步指证腾讯市场垄断,360引用艾瑞咨询提供的 《中国即时通讯行业发展报告》,表示腾讯的市场份额达到76.2%,而其他任意一个经营者的份额都不超过7%,该市场为典型完全垄断市场。此外,360表示,腾讯在其年度财务报告中透露,截至2011年6月30日,QQ即时通讯的活跃账户数达到7.019亿,最高同时在线账户数量达1.367亿,而根据 《第28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调查统计报告》,同期中国网民总数为4.85亿,造成行业垄断。

  360认为,目前,除了极少数早期发展起来的互联网企业,其他创新型互联网企业鲜有能发展壮大的,这与国际上互联网风起云涌的状况相去甚远,垄断已使中国互联网行业过早衰老。

  此外,腾讯拥有中国最大的聊天软件QQ,并且在”全产业链“都有强势布局,从通讯到媒体、从娱乐到金融、结社(QQ群),乃至拥有自己的虚拟货币,360认为,按照腾讯公司目前的膨胀速度,以后这家公司很可能控制中国80%以上网民的全部上网生活。

  除了市场垄断外,360还指责腾讯利用其垄断地位不正当竞争,2010年,腾讯号召其他互联网公司限制与奇虎交易,包括搜狗、金山、瑞星等均位列其中。360认为,腾讯QQ与QQ电脑管家进行强制绑定的 “搭售”行为,涉嫌不正当竞争。

  腾讯回应360控诉,称其“贼喊捉贼”

  360所批判的 “捆绑销售”在它自己的软件中比比皆是,如用户下载安装 “360安全卫士”时一定会被推荐安装 “360杀毒”,而在使用这两款软件过程中,用户还经常不知不觉会 “被安装” 360浏览器,甚至难以卸载。

  360控诉腾讯垄断的主要论据之一,是腾讯在IM市场上如何具有市场支配地位、阻碍其他经营者进入该市场或难以展开有效竞争,如CNNIC 2009年发布的《即时通信用户调研报告》所提到的“腾讯QQ以97.4%的绝对优势稳居市场第一的位置”作为腾讯拥有支配性市场地位的证据,但腾讯辩护律师却反驳称,360的指证断章取义,对原报告紧接着说的“但这并不意味着对于其他即时通信发展空间的抑制”却绝口不提。

  腾讯认为,早在OICQ时代腾讯就与几十款同类型产品竞争,如今仅2011年,中国IM市场就有360的“口信”、盛大 “Youni”、苹果“iMessage”、联通“沃友”、中国移动“飞聊”、网易“即时通”等十多款新IM产品进入市场,更何况还有飞信、阿里旺旺、百度Hi和YY语音等用户上亿的其他IM产品,并不属于垄断。

  其次,360指控腾讯“控制用户,让用户通过QQ建立起与他人的通讯网络后很难转向其他产品”,对此,腾讯认为,其既不可能控制IM市场中的竞争者数量,也不可能强迫用户使用自己的产品。因为IM产品和服务的替代性很高且习惯于免费IM的用户对价格高度敏感,一旦出现问题,用户马上可以自由迁移到同类产品,比如3Q大战时就有一批用户从QQ转向MSN。

  至于捆绑销售这一问题,腾讯认为属于行业规则,360所批判的 “捆绑销售”在它自己的软件中比比皆是,如用户下载安装“360安全卫士”时一定会被推荐安装“360杀毒”,而在使用这两款软件过程中,用户还经常不知不觉会“被安装”360浏览器,甚至难以卸载。因此,360提出的这一要求,腾讯认为实在是 “贼喊捉贼”。腾讯进一步指出,在国际案例中软件整合下载和安装也极为常见,因为这确实是方便了用户。

  腾讯还认为360所谓的IM定义非常狭隘,仅限于QQ、MSN这一类软件,将电子邮件和电话等排除在外。但随着互联网的发展,用户日益需要的是整合了桌面IM、移动IM、微博、电子邮件、SNS网站等一系列通讯功能的用户体验。就连360为诉讼所聘请的商业分析机构RBB也在分析报告中将微博和社交网站提供的IM服务视为IM产品的一种。在这个更广阔的IM市场上,腾讯面临着飞信、新浪微博、人人网、网易邮箱等众多产品的竞争,市场份额远构不成垄断。

  最后,360还在起诉书中称 “被告(腾讯)拒绝与任何第三方共享其用户资源”,对此,腾讯回应,从2010年底腾讯就确定了开放战略,并将2011年打造成“开放元年”,不仅向第三方开发者开放数亿活跃QQ用户,更将自己多年累积的技术和产品经验开放给整个互联网,360用于立论的“腾讯拒绝与任何第三方共享用户资源”从根本上就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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