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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这一项新的事业而言,准确理解和深刻领会校企合作是广大实践者应当解决的认识问题。
一、正确领会校企合作的创新意义
(一)校企合作是技能人才培养制度的创新。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工作的意见》[1]提出“建立高技能人才校企合作培养制度”,并要求成立高技能人才校企合作培养协调指导机构,明确了该机构的职责;对职业院校、企业、政府三方在校企合作培养制度中应承担的责任进行了明确的界定。2006年7月,国家劳动保障部张小建副部长在国家高技能人才东部地区培训工程2006系列活动大会上,提出要“全面建立高技能人才校企合作培养制度”,并特别强调:“高技能人才校企合作培养制度绝不是学校教学环节的技术性问题,而是一项全新的高技能人才培养制度。”
把校企合作培养技能人才这一做法提高到制度层面,这在我国还是首次。理解校企合作是技能人才培养制度的创新。
首先,要认识到这一制度的建立是对传统师带徒和企业办技校(简称企办校)两种培养制度的继承和创新,具有时代性。传统的师带徒和企办校制度都有长处,也曾在不同时期甚至在当今时代仍发挥着积极作用,但也有明显不足。师带徒制度的不足是“少”和“慢”;企办校制度的不足是辐射面窄,被动办学、社会贡献率受限。校企合作培养制度在继承师带徒重技能训练,重培养质量;企办校制度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强调技能特色,重视学生顶岗实习等。校企合作办学在发扬了它们长处的同时,也克服了其不足,并结合市场经济时代企业对技能人才需求等实际,增加了一些新的内涵,具有鲜明的时代特点。
其次,要认识这一制度是教育与经济相结合的具体化,具有规律性。校企合作是学校与企业两类不同社会组织的结合。学校与企业的关系,本质上是教育与经济的关系。延伸与提升这一关系,深化为合作状态,就明显地使校企合作成为教育与经济密切结合的产物。换句话说,校企合作是教育与经济合作的具体化形式,校企合作制度就是教育与经济相结合的一种具体而特定的合作形态。这就涉及了教育与经济关系的规律问题。教育作为上层建筑的一部分,必须适应经济发展这一经济基础。社会发展规律告诉我们,教育必须与经济发展相适应。教育在为经济发展服务的同时,以其自身特点影响经济发展。这是一条被人们普遍认可的规律。校企合作就是教育根据企业需求,主动适应并为企业服务的合作,它体现了教育必须适应经济发展,并为经济发展服务的规律。
再次,从国家经济发展大局及其对技能人才的需求看,建立这一制度具有迫切性。进入21世纪以来,随着国家经济结构的调整,产业改造的升级,第二、三产业发展快速,特别是二产业中的制造业正由制造大国向制造强国迈进,经济的快速发展需要大批技能人才。近几年来,全国各地发生的“技工荒”,特别是“高级技工荒”已成为制约经济发展的瓶颈。若不尽快解决这一问题,势必拖累全国经济社会发展。因此,加强和加快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对国家具有战略意义。全面建立校企合作培养制度,在更大范围和更高层次上培养出企业急需的各类技能人才,缓解甚至化解“技工荒”,无疑是当前企业和职业院校必须面对的一项重大而迫切的任务。
最后,要认识到,校企合作培养制度来自实践,具有可行性。在多年的校企合作实践中,我们感到:
第一,校企双方都希望合作。一方面企业要发展,需要学校不仅为其输送合格技能人才,而且还要为其提升在岗员工的技能;学校发展也需要通过与企业合作培养学用结合的人才。企业和学校双方各有所图又各得其所。
第二,只有校企合作,才能产生规模效应。校企合作往往是学校的一个专业面对一批企业合作,培养的也是一批技能人才,解决的也不是一个企业,而是一批企业技能人才的需求。具有明显的规模效应。
第三,只有校企合作,才能走上技能人才培养的快车道。校企合作培养制度,不仅能够解决技能人才培养的规模问题,还能解决速度问题。与传统培养制度不同,校企合作培养制度下的职业院校都拥有校内实训条件,使学生在校内实训的基础上,再到企业顶岗实习。使用这种培养方法,初中毕业生五年,高中毕业生三年就可成为基本合格的高级技工。与传统的师带徒和企办校制度相比,效率更高。
第四,只有校企合作,才能保证培养质量。校企合作培养技能人才兼具校内文化知识教学和企业岗位能力实训两个领域、两种空间、两种能力教学的特点,是理论与实践零距离结合,也是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方针的切实体现。
实践证明,这种制度培养出来的学生既有扎实的文化和专业理论基础,又有与岗位能力要求相对接的专业技能。这种制度培养出来的学生,企业满意、学校满意、学生满意、家长满意。
(二)校企合作培养技能人才是劳动力市场的创新。
劳动力市场是交易劳动力的市场,由需求方、供给方、交易场所三方构成。交易对象是供给方提供的特殊商品——劳动力,交易的载体是职业介绍所等市场载体。市场载体以机构形式(如职业介绍所)建立劳动力供求信息交流渠道,提供场地为供求双方当场决策交易服务,并依法收取相关中介费用。借助劳动力市场,一个国家最重要的资源——劳动力被分配到不同地区、行业、职业、企业、岗位。
校企合作培养制度的建立和执行实际上也同时在创建一种特殊的劳动力市场。这种特殊的劳动力市场由企业、学校、学生三方构成。交易的对象是供给方——学生提供的特殊商品——技能,交易的载体却不是职业介绍所等市场载体,而是企业实习场地——岗位。交易之前,学校代表学生与企业联系,采取合作培养、岗位锻炼、全面考察,最后交易的办法是购买和使用学生的技术能力。借助这种特殊的劳动力市场,一个国家最重要的一种资源——技术劳动力被分配到合适的地区、行业、职业、企业、岗位。
这种特殊的劳动力市场有几个特点:一是省略了一般劳动力市场必不可少的中介环节和交易中介费;二是转移了交易空间,交易空间由职业介绍所转到企业;三是延长了交易时间,由在中介场地一次性洽谈交易延长到实习结束后才确定交易;四是把交易与培养、使用、考察相结合,提高了交易的质量和可信度。
(三)校企合作培养技能人才是教育制度的创新。
衡量一个国家教育制度是否科学、有用,或者教育体制改革是否成功,一个重要标准,就是看这种教育制度下,学校毕业生是否受到用人单位的欢迎。与无数大学毕业生毕业即失业相比,校企合作培养高技能人才的职业院校毕业生就业率高的事实证明,校企合作培养制度是科学的、有用的,作为教育制度的一项改革,它无疑是成功的。
与传统教育制度不同,校企合作培养制度对职业院校教育体制进行了一系列改革创新:
1.在办学理念上,主张与企业紧密合作,以技能就业为导向,以传授知识、训练技能、提升品德为重点,以技能成才为目标,走技能教育、技能就业、技能成才道路。
2.在学校职能上,主张与企业紧密合作,坚持全日制培养与社会化培训相结合,利用学校和企业资源,既培养全日制技能人才,也培训、提高企业在岗员工的技能水平。
3.在办学过程上,主张从技能人才需求信息、专业设置、课程开发、教学计划、教材编写、教案制作、教师结构、教师能力、课堂教学等多个环节都体现校企合作,做到所教、所学、所用有效对接。
4.在招生就业上,招生方面主张针对学校实际,精心选择市场紧缺人才而对学生发展特别有利的工种开设专业,招收学生。就业方面坚持以技能就业为导向,并将之贯彻到每一个教学环节,使学生在学期间的学习都与毕业就业相关。此外,重点抓住校企合作毕业实习环节,把毕业实习与毕业就业联系起来,并落到实处。
正是这些改革措施的有效实行,校企合作制度以其强大的生命力在对传统教育制度展开猛烈冲击的同时,也在创建新的职业技术教育制度。
二、正确领会与校企合作有关的几个认识问题
(一)企业需求是校企合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但不能盲目应求。
校企合作是教育适应经济,为经济服务的具体制度。毫无疑问,校企合作的动机、过程、成果都应该和必须体现企业需求,但这并不意味着企业缺什么人才,学校就得办什么专业,培养什么人才。从学校整体看,校企合作培养技能人才只是整个社会多种培养渠道的一种,有些人才,特别是初、中级技术工人,企业完全可以自己培养;有些人才,社会力量培训机构可以培养。作为培训市场分工,由于条件和能力等限制,学校不可能做到“应培尽培”。从某一学校的个体角度看,校企合作培养技能人才的条件和能力更加有限。面对广大企业各类技能人才不同技术等级的需求,只能根据自身实际,集中人力、财力、物力、精力选办国家最重视、企业最紧缺、学生最有发展前景的专业。并以高端带动,兼顾其它技术等级的思路,集中精力办好一些专业,并办出品牌,产生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二)校企合作是技能人才培养的成功之路,但不能因此而削弱校内教育。
实践告诉我们,凡是尝到甜头的学校,都不会放弃校企合作。而且随着形势的发展,合作范围会扩大,合作内容会增多,合作水平和效果会逐步提高。在校企合作成为培养技能人才成功之路的认识逐步深入人心,校企合作遍地开花的大好形势下,也要防止出现削弱校内教育作用,出现走极端的可能。当前,不少职业学校压缩校内教育课时,大幅度增加学生在企业“实习”的时间。这一现象证明,校内教育正被削弱,应当引起高度重视。校内教育具体内容包括文化知识传授,专业理论学习和专业技能实训,特别重要的是思想品德教育。校内教育对于学生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知识结构、思维方式、个性形式等具有直接的影响,是别的教育无法替代的。因此,应该树立正确的校企合作观,清醒地认识校内教育是落实所教、所学、所用对接要求的重要阵地,是校企合作应有的重要部分。因此,我们既要转变重校内教育,轻校外实习做法,又要防止校外“实习”过多,校内教育作用淡化的现象,正确认识校企合作,做到校内教育与企业实习并重。
(三)校企合作既要着力培养全日制学生,又要着力提升企业在岗员工技能。
从理论上讲,企业是技能人才培训和技能人才使用双主体。他们既可自主培养,自主使用;也可不自己培养,对外聘用;还可自培与他培结合,择优者用。实践中,部分企业,主要是国有和非国有规范企业以自培为主,外聘为辅。但是,大多数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自培能力有限,紧缺的技能人才主要靠外聘或校企合作办法解决。从现实和发展看,校企合作培养应包括全日制培养和社会化培训两个方面。培养对象包括学生、新成长劳动力,在岗员工。其中,学生和在岗员工应成为主要对象。
(四)校企合作既要考虑为企业经济发展服务,也要考虑为劳动者个人发展服务。
教育理应为经济服务,这是规律要求的,但教育又不能成为单纯服务经济的工具。教育既要为经济发展服务,又要为受教育者个人发展服务。这也是规律要求的。落实到校企合作中,就要坚持受教育者德、智、技、体、美有机统一,全面发展,使合作培养的对象既能顺利就业,胜任岗位工作,为企业经济利益作贡献,又能持续就业,技能成才,创造个人职业生涯的辉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