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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志

广电网络数年信披隐匿不提 客户投诉牵分包旧案

已有 1332 次阅读 2012-3-16 11:14 |个人分类:网络运营商 | 广电网络, 网络运营商

  对民营企业来说,要从垄断运营的CATV网(有限电视网)分一杯羹,多数只能在施工建设方面打主意。若想触及其主营业务(网络传输管理及运营),则近乎“蛤蟆想吃天鹅肉”了。

  然而,西安视通科技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视通科技)却从“陕西有线电视网垄断运营商”——陕西广电网络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电网络,600831,SH)身上,“割下”了一块“天鹅肉”,成为该公司在西安市高新区CATV网的运营管理商。

  西安视通科技从广电网络的“碗”里 “分包”了西安高新区CATV网的运营管理,但是蹊跷之处在于,作为上市公司的广电网络,在其数年公告中并未提及这一“分包”事项。

  这桩“分包”旧案之所以浮出水面,始于西安高新区CATV网用户对视通科技的投诉,投诉主要集中于多收费、机顶盒质量问题等。用户在拨打广电网络的客服热线后,却被告知该公司为一家私人企业,投诉无法受理。

  作为CATV网的主管部门,陕西省广播电影电视局科技事业处负责人对《每日经济新闻》明确表示,“陕西的有线电视业务唯独广电网络一家,我们也没有批过民企经营有线电视业务,所有其他的经营都是不合法的。”


  客户投诉牵出“授权”旧案


  “对不起,高新管理站是一家私营企业,它不属于我们公司管辖,你的问题我们会转交给他们。”当陕西广电网络客服热线96766的客服人员说出这些话时,西安市高新区有线电视网用户张鑫(化名)很纳闷,“号称陕西有线电视网垄断运营商的广电网络,在西安高新区怎么就成了一家私营企业,并且广电网络对业务投诉还没法受理?”

  记者发现,在高新区电子政务网或百度(微博)上用 “广电网络+投诉”、“西安高新区广电网络投诉”等关键词进行搜索,类似帖子不少。投诉主要集中于机顶盒质量问题、网络信号不好、客服电话难以拨打、转播电视频道中插入流动字幕广告、收费高出广电网络其他区域等。

  “西安高新区的CATV网 (收费)是330~360元/年,而广电网络在西安其余的区都是300元/年。更恶劣的是,高新区CATV网与广电网络其他区提供的机顶盒和遥控器质量上的差距特别大。”张鑫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说。

  对于高新区CATV网为民企经营的投诉,西安市高新区社会管理局未予以否认,其在高新区电子政务网上的回复是,“西安有线高新管理站是独立经营的民营公司——西安视通科技电子有限公司,相关问题我们正在与市广电、高新管理站协商解决方案。”

  然而,视通科技给其区内用户出具的发票却是广电网络西安分公司的发票。如果是独立经营的企业,为何其又要出具广电网络的发票呢?对此,广电网络西安分公司综合管理部人士称,“广电网络全省都是一个发票,主要为了统一经营,统一管理。”

  “我们与广电网络签订合作协议,高新区营业厅的投资建设管理均由我们负责,广电网络只提供人员培训,对营业厅进行合格验收。”视通科技副总经理于德水接受《每日经济新闻》采访时表示。


  涉嫌隐匿重大事项及虚假陈述


  视通科技在公开资料中宣称,其系陕西广电网络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授权的西安高新区有线电视数字网的投资建设、管理运营单位,致力于运用网络资源、技术力量及售后服务体系,为用户提供优质的数字广播电视服务。

  但是,作为上市公司的广电网络,其数年公告中并未提及上述“授权”事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翻阅广电网络2001年~2011年的年报(其2001年借壳ST黄河科),在其公告中并未发现与视通科技有业务事项,更无从寻找其授权内容。

  对广电网络公告隐匿西安高新区CATV网运营业务“分包”的问题,广电网络公司党群工作部部长负责人认为,上述事项具有特殊性,在公告里提及的话没有什么意义,提了反而引起更大的麻烦,“对我们来说,要公告的事项都是与经营业务相关的,它(视通科技)这个虽然与我们经营相关,但不是我们法定经营的范围。”

  事实上,《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梳理了广电网络借壳ST黄河科后的系列举动,发现存在诸多矛盾之处。首先,广电网络于2006年12月27日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6780万股,募集资金总额8.8亿元 (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8.64亿元),用于收购陕西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网络公司)所属的陕西省11个地市有线网络资产。

  正因此,那之后无论是广电网络的官方表述,还是相关研报,都称之为“陕西有线电视网垄断运营商”。在广电网络2010年年报 “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中,亦提及“公司目前仍然是陕西省行政区域内唯一合法的有线电视网络运营商”。

  然而,视通科技副总经理于德水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西安高新区的CATV网为视通科技投资建设,陕西有线电视网整合时,双方因资产价格分歧过大,收购未成,后达成合作协议,由广电网络提供信号,视通科技负责高新区CATV网的运营、管理,双方按一定比例分成。

  然而,广电网络却在2008年年报中关于 “收购全省十一地市有线电视网络资产 (含数字电视用户价值)”表述中说,“截止报告披露日,除仅剩一处房产正在办理过户手续外,其余收购项目已实质完成。”

  以广电网络的上述行为而言,其已涉嫌隐匿重大事项不作公告、公告内容虚假陈述。

  就上述问题,《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联系了广电网络董秘杨莎,其表示会在请示相关领导之后回复。然而截至发稿,记者未能获得广电网络的正式回复。


  陕广电局:未批过民企经营CATV网


  历经国家广电总局 “一省一网”的整合之后,陕西CATV网亦统一归属省级管辖。陕西广电网络公司亦在其官方宣传材料中声称,广电网络为陕西省行政区域内唯一合法的有线电视、有线数字电视运营商。视通科技的出现,则令人怀疑广电网络 “唯一合法的有线电视运营商”的真实性。

  就上述情形,《每日经济新闻》采访了陕西广播电影电视局。该局科技事业处负责人表示,“陕西全省的有线电视业务唯独广电网络一家,整个CATV网都是由广电网络负责统一规划、建设、管理、运营,我们没有批过民企经营有线电视业务,其他的经营都是不合法的。”

  记者了解到,从事有线电视传输业务需取得“广播电视节目传送业务经营许可证”,广电网络于2009年取得上述证件 (编号:国2732033),许可证注明开办单位为陕西广电网络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西安高新区CATV网的资产归属于视通科技,广电网络仅给其提供信号源,信号的传输过程依然是视通科技完成的。“我们的信号源还是从广电网络接入,然后通过我们的传播设备传送到用户。”于德水对《每日经济新闻》表示。

  对此,记者询问陕西广播电影电视局传媒管理处负责人,是否允许民企从广电网络接收信号,然后通过它的设备进行传输?该负责人表示,“绝对不允许,擅自传输,是违反广播电视管理条例28号令,已经违反了相关播出管理条例,如果涉及境外节目传输的话,有可能威胁国家信息安全。”

  然而,视通科技的工商注册资料显示,其曾在2002年3月取得“陕西省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涉及安装维修许可证”,有效期为2003年3月。

  对此,上述传媒管理处负责人表示,“广电总局60号令下达前,陕西有30家持有许可证的(民营)单位。60号令(于2010年1月1日)施行后,它们所持有的许可证就自行作废了。根据新的条令,民营企业是不允许从事卫星安装接收业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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