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养目标及要求
本专业注重和突出文、理、工渗透,多学科交叉的特色和优势,坚持教学与科研互动,理论与实践紧密结合,注重基础理论、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的全面教育,培养具有较强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知识、能力、素质协调发展的创新性高级专门人才。
要求学生掌握国际经济与贸易理论与实务操作技能,了解当代国际经济与贸易的发展状况、熟悉主要国家经济与贸易政策和国际惯例,熟练地掌握一门外语、能熟练地运用外语与计算机网络进行对外交流,适应能力与创新能力强,具有良好的综合素质,德、智、体全面发展,成为能在涉外经济部门、经济管理部门、企事业单位和科研机构从事管理和业务工作的专业人才。
二、学制、毕业基本要求及学位授予
1、本科基本学制4年,弹性学习年限3-6年,按照学分制管理。
2、毕业基本要求
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学生毕业最低学分数为163学分。
3、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学生,授予经济学学士学位。
三、专业所属一级学科
经济学
四、课程设置及学分分布
(一)通识教育阶段课程(大文:97.5学分)
(二)专业教育阶段课程(大文:≧45.5学分)
(三)集中实践环节(大理:25学分;大文:19学分)
五、选课指导
学生需根据教学计划修读完通识教育阶段课程(45学分+20.5学分+32学分)、专业教育阶段课程中的专业核心课程(27.5学分),参与并完成专业集中实践环节(19学分),并须选修18学分以上专业选修及拓展课程。专业选修课程及专业拓展课程按课程群组设置,专业选修课程(要求至少修读10学分以上)为专业知识的深入学习,学生可根据个人专业兴趣及发展方向自行选择,原则上建议在同一群组内选课以加强专业纵深学习;专业拓展课程(要求至少修读8学分以上)为学生知识面的横向拓展,学生可自全校范围内选择以加强专业学科交叉。鼓励学生在毕业最低学分要求以外修读拓展课程。
选课原则:
1、培养方案和指导性教学计划为学生选课的主要依据,选课过程中请注意专业需修学分总数及各类别分别须达到的最低学分要求。
2、适度选课。学生自第四学期开始可以在学院所安排的必修课程之外选修专业选修与专业拓展课程,但每学期所修课程总学分数(含实践)原则上不得超过35学分。
3、选课应遵循“专业优先”的原则,应以所学专业的培养方案和指导性教学计划为依据,专业选修课原则上建议在同一群组内选择、修读,以加强专业纵深学习。对有严格“先行后续”关系的课程,应先修先行课,再选后续课。
4、在文化素质教育课程、专业选修课程及专业拓展课程的选修中,注意不要选择内容一样或课程编码、课程名称一样的课程以免造成重复修读而学分被覆盖现象。
5、若选课过程当中存在什么疑问,可与各专业学业顾问或班级导师联系,在其指导下进行选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