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鲁克的《卓有成效的管理者》以“卓有成效是可以学会的”为题,开启全书,这是提纲挈领的重要章节,是全书的指针,是入门的导航。在这一章节中,分五个部分,一是“为什么需要卓有成效的管理者”,二是“谁是管理者”,三是“管理者必须面对的现实”,四是“对有效性的认识”,五是“卓有成效可以学会吗”。 而实际上,在这五个部分之前有一个重要的命题,这就是“管理者的工作必须要卓有成效”,“换言之,管理者做事必须有效”。这一命题来源于“在担任管理职位的人中,真正卓有成效者,殊不多见”,因为在他们身上所表现出的“智力、想象力及知识”等才能,与有效性“几乎没有太大的关联”,所以德鲁克说:“有才能的人往往最为无效,因为他们没有认识到才能本身并不是成果。他们也不知道,一个人的才能,只有通过有条理、有系统的工作,才有可能产生效益。”“智力、想象力及知识”等才能只是资源,资源转化为成果是靠管理者的有效工作。 那么,要解决本章的五个问题,我们在明确为什么以后,更重要的是要明白德鲁克所言的管理和管理者是什么,与传统意义上的或我们常常知道的概念有何不同,这真的很重要,这是读懂本书,践行“卓有成效”必不可少的环节。 就管理而言,马克思曾经说过:“一切规模较大的直接社会劳动或共同劳动,都或多或少地需要指挥,以协调个人的活动,并执行生产总体的运动——不同于这一总体的独立器官的运动——所产生的各种一般职能……一个小提琴手是自己指挥自己,一个乐队就需要一个乐队指挥。”这显然表明管理的产生是来自“社会劳动或共同劳动”,但到底什么是管理呢?马克思只描绘了一个形,即指挥。对此而下的定义概念,至今没有统一下来,也许就因为这管理既有自然属性(生产劳动)又有社会属性(人际关系),也就是介于在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的边缘。 然而,100多年来,还是有不少大家学者努力地在为管理下定义。美国的康纳利第一个下的定义就是:“管理就是由一个或更多的人来协调他人活动,以便收到个人单独活动所不能收到的效果而进行的各种活动”。科学管理之父弗雷德里克·泰罗认为,管理就是“确切地知道你要别人去干什么,并使他用最好的方法去干”。著名经济学家赫伯特·西蒙教授对管理概念的认识是:“管理即制定决策。”国际知名管理学家孔茨说:管理就是“设计和维持一种环境,使集体工作的人们为了实现预定目标而努力的过程”。斯蒂芬.P.罗宾斯的«管理学»对管理概念的定义是:“指同别人一起,或通过别人使活动完成得更有效的过程。”亨利·法约尔对管理概念的认识产生了较大的影响,法约尔认为,管理是所有的人类组织(不论是家庭、企业或政府)都有的一种活动,这种活动由五项要素组成:计划、组织、指挥、协调和控制。他说:“管理是在特定的环境下对组织所拥有的各种资源进行有效地计划、组织、领导和控制,以便达到既定的组织目标的过程。”上述所有的定义在一定的角度上都是正确的,也为丰富管理者的职责奠定了基础。因为,管理者是管理行为过程的主体,管理者一般由拥有相应的权力和责任,具有一定管理能力从事现实管理活动的人或人群组成。这就是我们通常所知道或认知的管理和管理者。 可是,在德鲁克的管理学说中,他有着他自己的独到见解,以往的认识中,管理和管理者总是围绕着权力和职位而定性,德鲁克则不然,他在《卓有成效的管理者》中说:“在一个现代的组织里,如果一位知识工作者能够凭借其职位和知识,对该组织负有贡献的责任,因而能实质地影响该组织的经营能力及达成的成果,那么他就是一位管理者。”“这样一位管理者,不能仅以执行命令为满足,他必须能做决策,并承担起做出贡献的责任。” 对于管理的定义,从这个词诞生开始,德鲁克就认为是一种指代,或指代机构,或指代职能,或指代履行职能的人,或指代社会职位和职权,或指代一个学科和一个研究领域,致使管理越说越不容易理解了。聪明的中国人,干脆就在字面上引经据典来理解,说是在中国古代汉语中,“管”指锁钥。《左传·僖公三十年》中说:“郑人使我掌其北门之管”,引申为管辖、管制之意,体现着权力的归属。“理”,本意是治玉。《韩非子·和氏》中说:“王乃使玉人理其璞,而得宝焉。”引申为治或处理。“管”、“理”二字连用,即表示在权力的范围内,对事物的管束和处理过程。也有人更简洁,或叫“管住理顺”,或叫“管事理人”,但也是莫衷一是。由此,德鲁克在他另一本《管理》专著中明确指出:“没有机构,就没有管理;没有管理,机构就不成机构,所属人员不过是一群乌合之众。机构本身便是一个社会器官,它们之所以存在,就是为了取得社会、经济和个人所必需的成果。然而,对器官进行定义,从来不是按照它们的功能,更不是按它们如何执行这些功能来定义的,而是按照所做贡献来定义的。使机构有能力做出贡献的就是管理。”机构就是组织,《卓有成效的管理者》一书多半是用的组织一词,我疑心这是翻译上造成的差别。所以他强调:是否是管理者,“首要标准应该是对做出贡献担负着责任,必须把职能而不是权力作为判断的依据和组织原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