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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财经大学2012年本科专业招生章程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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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5-10 12:12:41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西南财经大学2012年普通类本科招生章程已公布,以下为详细内容:

  一、西南财经大学学校基本情况

  1、学校名称:西南财经大学
  2、学校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温江区柳台大道555号
  3、办学类型:国家教育部直属重点大学
  4、招生层次:普通本科
  5、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西南财经大学
  6、学历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监制)

  二、西南财经大学录取规则

  1、招生录取工作在教育部领导下,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招生录取体制进行,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2、根据国家的有关招生政策,制定我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综合考虑各省考生数量及我校生源分布情况、生源质量等因素),经教育部审定后,通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管理部门向社会公布。
  3、我校按照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计划的120%以内调阅考生档案;实行平行志愿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调档比例控制在105%以内。
  4、学校对进档考生安排专业采用“分数级差法”,各专业志愿间的分数级差依次为3分,2分,1分,0分,0分。当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均未满足时,对服从专业调剂者,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作退档处理。总分相同时,按照语文、数学、外语三科成绩之和再次排序。
  江苏省报考我校的考生其学业测试等级要求为:选测科目达到“AB”,对进档考生采用“先分数后等级”的规则排序,再按照各专业志愿间“32100”的分数级差安排专业。
  对于内蒙古自治区的进档考生,根据“专业志愿清”录取规则安排专业。
  5、学校承认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的加分政策。
  6、学校预留计划主要用于生源好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追加招生计划和录取少数高分落榜考生。
  7、由于相关条件限制,我校的金融学双语实验班、会计学双语实验班、财务管理双语实验班、保险双语实验班、工商管理双语实验班、国际经济与贸易双语实验班、国际商务双语实验班、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电子商务、英语、商务英语、法学与英语双学位班等专业某些相关课程不能满足非英语语种考生的学习,建议非英语语种考生不要报考以上专业,报考以上七个双语实验班以及英语、商务英语专业的考生还需在高考(微博)时加试英语口试。
  8、学校严格按照教育部相关要求和规定招收自主选拔考生、保送生和高水平运动员,具体办法见学校普通本科招生信息网(http://zb.swufe.edu.cn)。
  9、收费标准:通过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同招生计划一并公布。
  10、奖助办法:请见奖助学金一览表。
  11、录取体检标准以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其他有关规定为基本依据,考生须如实上报健康状况。

  三、西南财经大学联系方式

  电话:(028)87092355
  网址:http://www.swufe.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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