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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北大学2012年本科专业招生章程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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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5-10 12:10:56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西北大学(微博)2012年普通类本科招生章程已公布,以下为详细内容:
  为做好西北大学招生工作,规范招生行为,提高生源质量,维护考生合法权益,依照教育部《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结合西北大学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一、西北大学学校概况

  西北大学坐落十三朝古都西安,是一所历史悠久、底蕴深厚、学科齐全、声誉卓著的百年名校。学校办学类型为公办普通高等教育,部标码为10697,办学层次为本科和高职。现为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院校,国家“一省一校”计划重点支持建设院校,教育部和陕西省共建高校。学校创建于1902年,现有太白校区、桃园校区、长安校区三个校区,总占地面积2360余亩。现设21个院(系),75个本科专业。学校设有研究生院,现有19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5个目录内博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39个硕士授权一级学科、8个目录内硕士授权二级学科,16个专业学位授权点。现有1个一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涵盖5个二级学科)、4个二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1个国家重点(培育)学科,5个国家级教学团队,15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学校拥有1个国家重点实验室,1个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个国家级国际科技合作基地,4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7个国家人才培养基地并设有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25个部(省)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
  西北大学历史悠久,名师云集,英才辈出,以“公诚勤朴”为校训,形成了“团结、进取、民主、奉献”的优良校风和“勤奋、严谨、求实、创新”的优良学风,是培养人文社科人才的基地,培育科学家的摇篮,我们热诚欢迎有志之士报考西北大学。

  二、西北大学报考

  凡取得报名资格、学习成绩优良的考生均可报考。学校招生时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对男女生比例、外语语种、身体健康状况不作特殊规定(国防生除外)。

  三、西北大学录取

  按照“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录取,并作如下规定:
  (一)本科录取原则:
  1.调档比例控制在120%以内,实行远程网上录取。
  2.实行按志愿录取,在一本线上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西北大学接收非第一志愿的考生。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实行分数优先的原则,依据考生的高考(微博)成绩及所填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不设置专业级差。在高考成绩相同的情况下,将参考相关科目成绩,确定录取专业。
  3.符合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规定的加分条件的考生,按加分后的成绩调档及参与专业选择。
  4.自主选拔等特类招生录取按照教育部有关政策及我校发布的招生简章执行。
  5.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合格,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艺术类专业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英语成绩不低于45分,按照所在省专业课统考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6.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陕西考生统考成绩合格且符合陕西省艺术类专业录取条件,文化课成绩不低于陕西省第二批普通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80%,英语成绩不低于50分,按照陕西省播音类专业课统考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外省考生参加我校组织的播音类专业课考试,校考成绩合格(考生所在省有播音类专业统考的,还需通过省统考),且符合所在省艺术类专业录取条件,文化课成绩不低于所在省第二批普通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80%,英语成绩不低于50分,结合本人志愿,兼顾地区平衡,按照专业课考试校考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7.广播电视编导专业:陕西考生统考成绩合格且符合陕西省艺术类专业录取条件,文化课成绩不低于陕西省第二批普通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90%,英语成绩不低于70分,按照陕西省编导类专业课统考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外省考生参加我校组织的广播电视编导专业课考试,校考成绩合格(考生所在省有编导类专业统考的,还需通过省统考),且符合所在省艺术类专业录取条件,文化课成绩不低于所在省第二批普通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90%,英语成绩不低于70分,结合本人志愿,兼顾地区平衡,按照专业课考试校考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8.各省级招办另有规定的,按文件规定执行。
  (二)高职专业录取原则:
  实行远程网上录取,执行各省招生委员会规定的投档比例;按照分数优先原则,实行按志愿录取,根据考生高考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接受非第一志愿的考生,不设分数级差;外语语种限英语。
  艺术类专业:在考生专业课和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规定分数线,结合本人志愿,按照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四、西北大学收费标准及奖助学措施

  根据国家规定,学生入学须缴纳学费、住宿费等费用。
  本科学费标准:文史类3850元/年;理工类、外语类4950元/年;美术类专业9900元/年;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12100元/年;广播电视编导专业12100元/年;软件工程专业一、二年级4950元/年,三、四年级按学分收费。住宿费标准:650元-1000元/年。
  职业技术学院收费标准:文史、理工类6050元/年;艺术类9900元/年。
  软件职业技术学院收费标准:文史、理工类9000元/年;艺术类9900元/年。
  为激励学生刻苦学习,帮助贫困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校建立了以奖学金、贷学金、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简称奖、贷、减、助、补)以及国家助学贷款为主体的多元化资助经济困难学生的政策体系。

  五、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西北大学

  六、证书种类:本科学历颁发普通高校本科毕业证书;高职学历颁发普通高校专科毕业证书。

  七、咨询及联系方式

  电话: 029-88302211(本科) 88302744(职业技术学院) 88363633(软件职业技术学院)
  网址:http://www.nwu.edu.cn
  电子邮箱:zsb@nwu.edu.cn
  邮编:710069
  校址:西安市太白北路229号(太白校区);
  西安市长安区学府大道1号(长安校区);
  西安市高新四路15号(桃园校区)

  八、本章程解释权在西北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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